如何界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資格
當一塊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收到補償費的,那么你究竟是否具備領取補償費的資格呢?下面,山東征地補償律師就給大家講講如何界定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資格,一起看看吧。
一是對婚入婚出人口資格的認定。結婚到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以外的婦女,在原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承包地被征收,戶籍未遷出的,享有征地補償費分配資格。戶籍已遷出的,只享有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,不享有土地補償費的分配資格。結婚到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且戶籍已遷入的,沒有承包地,享有征地補償費分配資格(享有土地補償費和留歸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可用于分配的安置補助費)。因離婚、喪偶轉出、轉入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的,參照婚出、婚入人口資格的認定。
二是對大中專學生、服兵役人員分配資格的認定。上學、服兵役,雖將戶口遷出,但國家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之前,仍為原集體成員。這部分人在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承包地被征收的,享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;沒有承包地的,享有土地補償費和留歸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可用于分配的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。已就業(yè)并農轉非的,在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承包地被征收的,享有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,不享有土地補償費的分配資格;沒有承包地的,不享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。
三是對服刑人員分配資格的認定。村民服刑的,仍然是該農村集體的成員,享有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資格。
四是對“空掛戶”人員分配資格的認定?!翱諕鞈簟比藛T是指為自己提供方便和其他原因,將戶口掛在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,不需要該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保障,不是本集體經(jīng)濟組織成員,不享有征地補償費的分配資格。